倡議四:管理綠地空間

SDG11:永續城鄉的細項「11.4 –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」及「11.7 – 提供安全和包容的綠色和公共空間」 中,提到在西元2030年前,為所有人及動物提供安全的、包容的、可使用的綠色公共空間,以減少都市化對環境及動物的有害影響,並在全球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的保護上,進一步努力。

不同物種所需的最小棲地面積

動物需要的居住棲地範可能包含森林、海洋、濕地、溪流、草原、沙漠等自然環境,這些棲地提供動物生存所需的水源、食物、庇護和繁衍空間,其範圍大小因物種而異。 

仔細閱讀文字,看看有哪些物種,可以在宜蘭運動公園、羅東運動公園生存呢?

棲地破碎化(habitat fragmentation)

野生動物生活的棲息地,因為開拓馬路、農田、建築物、水壩或整治水道等人為設施而切割成零碎的區塊,這些破碎的棲地可能太過分散、或是沒有大到足以支撐動物覓食、求偶或增加遷徙的困難,增加物種滅絕的風險。

世界遺產

世界遺產與動物棲地的關係極為密切,為珍稀動物棲息和繁衍的重要避難所。受保護的區域能有效守護大量物種(如大象、老虎、熊貓等)免於滅絕,是促進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關鍵! 

看下一集👇